与在战场上那种打打杀杀,时刻精神紧绷相比,沈泽更喜欢过这种悠闲自在的生活。
每天早睡早起,三餐规律,没事出门散散心,赏风景,吃美食。
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。
日子虽然平淡,但岁月静好。
骨子里还是喜欢清静的沈泽,很享受这样的生活,乐在其中。
当然,享受这美好生活的同时,沈泽未曾敢忘往昔峥嵘岁月。
如今这太平盛世,国泰民安,繁荣富强,是无数兵部儿郎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。
居安思危,珍惜当下。
而在其位谋其政,即便偏安一隅也要观天下。
沈泽和秦超在后花园操练了将近三个小时才是结束。
他去洗了一个热水澡,然后便去到厨房,给慕玲做午餐。
沈泽也没做什么什么大餐,就做了一些家常菜。
他花了一个小时,做了一个青椒肉丝,一个番茄炒蛋,一个小青菜。
将饭菜打包好后,沈泽随后便出发去慕氏大厦。
说了要亲自做午餐和送午餐,所以沈泽自己开车,并没有叫上秦超。
中午十一点半左右,沈泽到达了慕氏大厦。
他一身黑色休闲装,手提着餐包,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送饭的外卖小哥。
“沈泽!”
沈泽刚走进慕氏大厦没几步,一道略带惊讶的呼喊声便是传来。
沈泽闻声,下意识停下脚步。
然后,他转过身,循声望去。
沈泽赫然是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职业装,身材高挑,装扮靓丽的年轻女人,踩着一双银色高跟鞋朝他走来。
这么巧,又遇到熟人了。
沈泽挑了挑眉。
显然,他认识这个身穿白色职业装,有些姿色的年轻女人。
年轻女人名叫杨桃,是沈泽的一位高中同学。
“沈泽,真的是你!”
杨桃走到沈泽跟前,细细打量了他的脸庞几眼,然后微微有些感慨。
好多年没见,今天在这儿相遇,确实令人意外。
“是我。”沈泽倒是没什么情绪起伏,语气淡淡地回应了一声。
确认对方真是自己的高中同学沈泽后,杨桃又是上下打量了沈泽几眼。
还和以前读书时一样,那么英俊帅气,并且褪去了稚嫩,变得更加成熟有魅力。
只是一身普通廉价的着装,手里提着一个餐包,看上去像是混得并不好?
杨桃在心里暗自琢磨了一下,觉得沈泽并没有她混得好,不禁就把腰杆挺得更直了一些,底气十足。
她收回打量的视线,然后抬起头,微笑着询问沈泽道:“沈泽,你也在慕氏集团工作?”
“不是。”
沈泽摇了摇头,如实说道:“我是来送餐的。”
还真是一个送饭的。
听了沈泽的回答,杨桃赫然是确定了自己先前对沈泽的判断。
沈泽那时在班上成绩拔尖,特立独行,非常聪明有能力,怎么现在混得这么差?
居然做了送饭这种底层工作!
杨桃忍不住有些唏嘘。
当初,沈泽成绩优异,聪明有才,再加上气质独特,人又长得英俊帅气,很受学校里的女同学喜欢。
那时,杨桃也对沈泽芳心暗许,向沈泽表白过。
当然,沈泽拒绝了杨桃。